公司一部【2023】第142号关于对玖零互生文化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玖零股份资讯
2023-07-10 16: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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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10

关于对玖零互生文化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42 号

玖零互生文化发展(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玖零股份)董事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你公司 2023 年 2 月 2 日发布《玖零互生文化发展(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告说明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你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亚太所对你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审计报告。你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批准报出日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与亚太所是否就审计收费、审计意见、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对审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等存在重大分歧,亚太所不再担任公司 2022 年年审机构的具体原因;



(2)说明你公司和中兴华所就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沟通、协商合作的具体内容及详细过程,在接受聘任前是否与中兴华所就对审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必要沟通以及沟通的具体情况,双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请中兴华所:



(1)说明在接受公司委托前进行的尽职调查情况,是否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关于业务承接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相应程序及具体内容和结论;



(2)请结合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对重点审计风险领域的了解情况及拟实施的审计程序,说明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是否有充分时间保证审计项目的顺利开展及关键审计程序的充分执行,相关审计、复核计划能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



2、关于保留意见



你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见形成基础涉及如下三方面事项:一是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地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3,000,000.00 元,计提减值 300,000.00 元;其他应收款-北京前沿移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4,352,517.44元,计提减值 454,327.93 元;其他应收款-中盛国和(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955,000 元,计提减值 119,792.90 元,因上述公司经营困难,没有佐证资料证明其可收回性,中兴华所无法确定调整的具体金额。二是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北京前沿移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8,263,822.06 元,因该公司经营困难,存在减值迹象,你公司未进行减值测试,中兴华所无法确定调整的具体金额。三是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说明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



(2)结合资产储备、技术储备、人才储备、客户资源、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北京前沿移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存在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未对上述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有对投资款收回的计划,如有,请评估投资款项的可收回性。



请中兴华所:



(1)详细说明审计报告中保留事项的形成过程及原因,保留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可能产生的影响,已经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已经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具体情形及原因,未采取或无法采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上述具体情形及公司对上述事项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对广泛性的界定逐一说明保留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以及所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否恰当;



(3)详细说明公司在认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仍以持续经营为假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在此基础上说明审计意见是否客

观、谨慎,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有关规定。



3、关于经营业绩和毛利率



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中,培训课程收入 3,172,353.63 元,同比下降 82.08%,营业成本 724,682.62 元,同比下降 91.03%,毛利率 77.16%,同比下降 23.80 个百分点;线上课堂收入 1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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