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6
证券代码:870063 证券简称:英夫美迪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拟对公司的股权结构、业务体系进行调整,为便于相关事项的推进,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南、黄晓革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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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1、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终止挂牌申请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的函止,为本次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邮政快递/顺丰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书面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填写需清———————————————————————————————————————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晰、完整)等。
3、若异议股东未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回购股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联系人:周颖
联系电话:010-51650197
联系邮箱:ir@infomedia.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2号楼DB501
邮编:100036
特此公告
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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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
股东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
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回购股份数: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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