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31
证券代码:870063 证券简称:英夫美迪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7年10月3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1月15日10时
结束时间:2017年11月15日11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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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讨论《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的议案》;
2.审议讨论《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讨论《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17年10月31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 )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2017-033)。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2.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股东账户卡;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10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颖
邮 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51650197
传 真:010-68287868
邮 箱:ir@infomedia.com.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2号院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2
号楼DB501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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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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