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证券代码:870063 证券简称:英夫美迪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7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18日14时
结束时间:2017年5月18日16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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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讨论《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讨论《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3.审议讨论《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讨论《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讨论《关于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讨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17年4月27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 )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至2017-018)。
三、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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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2.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股东账户卡;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6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颖
邮 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51650197
传 真:010-68287868
邮 箱:ir@infomedi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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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2号院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2
号楼DB501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北京英夫美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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