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08
公告编号:2018-026
证券代码:870028 证券简称:博达伟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博达伟业公共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杭州博达伟业公共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利用财务工具,满足依法合规正常经营的业务需要,降低财务费用,由陈伟、陈立峰及其各自配偶,向南京银行杭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担保,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业务办理以银行最终审批生效为准),额度为可循环额度。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陈伟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8.6%股权;陈伟之子陈立峰直接持有公司14.65%的股权,通过杭州协森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25%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18.9%的股权;陈伟、陈立峰两人合计持有公司77.5%的股权,并于2015年10月签订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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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在直接行使股东权利时(包括但不限于提案权、表决权等),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且保持一致意见,因此,陈伟、陈立峰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担保。(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陈伟回避表决;同意的4票;反对的0票;弃权的0票。
本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陈伟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翠苑新村四区32幢1单元201室
姓名:陈立峰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翠苑新村三区7幢1单元502室
(二) 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担保的陈伟系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8.6%股权;陈伟之子陈立峰直接持有公司14.65%的股权,通过杭州协森投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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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25%的股权,合计持有公司18.9%的股权;陈伟、陈立峰两人合计持有公司77.5%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担保。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收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充分利用财务工具,满足依法合规正常经营的业务需要,降低财务费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伟、陈立峰及其各自配偶,向南京银行杭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担保,申请不超过500万元综合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业务办理以银行最终审批生效为准),额度为可循环额度。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系正常融资担保行为,用以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提高资金流动性。
本次关联交易由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便于通过获得银行贷款用于补充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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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博达伟业公共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博达伟业公共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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