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12
关于上海新研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上海新研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工业”、“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新研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次辅导期间,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林天晨不再担任公司的辅导组成员,同时因辅导工作需要,长江保荐新增郑鹏飞为辅导组成员,本次调整后的辅导组成员为程荣峰、熊又龙、陈之彬、刘茂楠和郑鹏飞等5人,其中程荣峰担任辅导组组长。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辅导人员均为长江保荐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本次新增辅导人员郑鹏飞的简历如下:
郑鹏飞先生,现担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于202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先后参与了广东嘉豪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泰祥股份(301192)向创业板转板的保荐等项目。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长江保荐分别于2022年1月、2022年4月和2022年7月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汇报了新研工业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本次辅导期间为第四期,辅导期间为2022年7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辅导方式为现场尽职调查、专题讨论、案例分析、中介协调会等形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长江保荐辅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已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和公司实际情况,诚实、勤勉、尽责地开展辅导工作。长江保荐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辅导工作提高了新研工业规范运行的意识,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全面推进了新研工业的公司治理调查,辅导其公司章程、内部组织结构、三会运作以及公司治理制度能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并督导新研工业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召开三会。
2、辅导工作小组通过整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最新审核重点,督促辅导对象自我学习,协助其深入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要求,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的责任,提高被辅导人员对于上市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解。
3、除上述辅导工作外,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通过不定期与公司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就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和节点展开沟通、讨论,就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供指导和整改方案,协助公司完善业务发展战略。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会同企业与各证券服务机构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专题讨论形式开展本期辅导工
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前期辅导工作中,辅导机构核查了公司的主要规范运作制度,了解了公司业务的控制流程。在辅导机构与其他中介机构协助下,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了内控体系。辅导机构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继续完善内控制度,改善内控执行情况,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前期辅导工作中,公司尚未完成募投项目厂房土地资产交割和环评工作。辅导小组对目标地块进行尽职调查,协助公司基于自身优势和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完成了募投项目厂房土地的交割,同时着手准备募投项目的环评工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内控流程及规范运作情况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仍存在不足,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辅导对象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要求。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评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辅导机构协同辅导对象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厂房土地的交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环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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