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0
关于上海新研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上海新研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研工业”、“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新研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期内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长江保荐与新研工业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长江保荐派出了程荣峰、熊又龙、陈之彬和郑鹏飞等4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对新研工业进行辅导,其中程荣峰担任辅导组组长。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4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间为2021年10月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方式为现场尽调、专题讨论、集中授课等形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长江保荐辅导小组按照已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诚实、勤勉、尽责的开展辅导工作。
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1、通过查阅、收集有关资料等形式,对公司进行全方位的摸底调查,重点了解公司历史沿革、股本结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况、公司发展规划等情况。在上述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对公司上市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规范建议,并督促公司解决相关问题。
2、访谈公司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及关联方的经营情况、行业政策及市场竞争情况等。
3、会同会计师、律师分别就公司的财务及法律问题开展尽职调查,纠正公司相关财务处理、设立时出资瑕疵的相关问题,健全公司的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内控水平及治理水平。
4、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讲解证券法、公司三会运作等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定,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要求。及时传达最新的监管政策和动态,加深接受辅导人员对于我国资本市场与监管政策的认识与理解。
5、除上述辅导工作外,辅导机构还通过中介机构协调会等方式,就公司上市相关的重要问题组织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协助整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会同企业与各证券服务机构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专题讨论形式开展本期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治理的规范性问题
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层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长江保荐辅导工作小组与其他中介机构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和现场讲解的方式,与公司管理人员就辅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讨论,进一步强化了公司相
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2、公司内部控制问题
公司在听取各中介机构建议基础上,完善了内部流程管理办法,对销售业务(含客户信用管理和销售发货等业务流程)与采购业务(含供应商资质管理、采购业务等流程)进行了规范,并在公司之后的日常管理过程中开始实施。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专有技术出资问题
公司设立时存在发起人以专有技术出资的情况,出具评估报告的公司不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中介机构与公司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目前公司已选定评估机构,并将对专有技术进行追溯评估。待评估报告完成后,各中介机构将对评估报告与评估方法进行复核。
2、募投项目用地问题
公司目前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目标地块,辅导机构将协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和律师与公司充分沟通,敦促公司尽快取得募投项目目标地块。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辅导人员安排
根据长江保荐与新研工业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长江保荐将继续派出程荣峰、熊又龙、陈之彬和郑鹏飞等4名辅导人员对新研工业进行辅导。
(二)主要辅导内容
1、辅导小组将通过集中授课、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和讨论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辅导培训工作,引导辅导人员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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