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联科技:出售资产的公告(2017/7/3)
众联科技资讯
2017-07-03 15:37: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7-03

证券代码:839978 证券简称:众联科技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北京众联享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方:北京众联享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让方:北京汇通汇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标的:北京众联享惠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交易事项:本公司将子公司北京众联享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享惠”)51%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汇通汇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价格:股权转让对价人民币0元。



本次出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比对情况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0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0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0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据本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6年12月31



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人民币 51,407,272.11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26,214,853.44 元。众联享惠至今尚未收到出资款且尚未开展业务。



因此,本次出售资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公司按照人民币 0 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众



联享惠 51%的股权出售给北京汇通汇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根据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交易生效无需其他政府部门审批,交易完成后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北京汇通汇众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为北



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1幢2层2267号, 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



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1幢2层2267号, 法定代表人为赵长虹, 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营业执照号为91110108339803873F,



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北京众联享惠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北京众联享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



年8月1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



新街口外大街28号29号楼204号。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