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9954 证券简称:汇杰设计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汇杰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汇杰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汇杰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相关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16
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等日常工作。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及时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
第八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公告编号:2023-016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管理,在披露以下重大事项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一)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二)证券发行;
(三)股份回购;
(四)重大资产重组;
(五)公司被收购;
(六)公司合并、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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