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03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9934 证券简称:颐丰食品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和补发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销户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 2020 年度股票发行,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在办理募集资金销户手续时,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颐丰食品 9550880207225600386 97.39
公司中山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鼎和农牧 9550882859488500188 106,917.82
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中山分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颐丰食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颐丰食品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加强内部治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次补充审议、披露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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