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宇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深圳宇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翊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细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宇翊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经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2017年2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向4名投资者
共计发行9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5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照认购公告和认购合同的规定,存入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为44250100003400001484的账户,并经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亚会B验字〔2017〕0043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450,000元,根据股票发
行方案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7年3月
22 日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函[2017]1632 号《关于深圳宇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467,624.00元,
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398.67元,资金均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 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0,450,000.00
二、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467,624.00
支付采购款 5,684,843.00
支付工资、材料费 3,822,781.00
投资子公司研发支出 500,000.00
支付研发设计费 460,000.00
三、利息与手续费结余 21,398.67
四、剩余募集资金总额 3,774.67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的有关规定,建立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2017年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决议。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银行账户(银行账号:44250100003400001484),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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