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证券代码:839919 证券简称:宇翊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宇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7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公司已于2017年8月25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
体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9月11日10:00
结束时间:2017年9月11日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出席本次会议。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选举新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公告的文件《第一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具有代理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代理人的姓名、是否具有表决权、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办理登记手续,可现场登记或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9月8日9:00-12:0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 人:李妮
联系电话:0755-26641931
传 真:0755-26641965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七道深圳软件园T3-B-503
(二)会议费用:会议期间,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由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自行承担。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宇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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