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笛科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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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4 16: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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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2-14

公告编号:2017-007



证券代码:839895 证券简称:泰笛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泰笛(上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审批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3月1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3月1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



3



公告编号:2017-007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2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10幢2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经营范围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2



/



公告编号:2017-007



卡。



(二)登记时间: 2017年3月1日9时00分——2017年3月1日10



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10幢2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梦莎 电话:021-80109009



传真:021-8010957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10幢2楼



邮编:20000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天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泰笛(上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泰笛(上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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