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伟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司治理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为有效开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联合各证监局开展的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推动挂牌公司增强公众公司意识,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挂牌公司整体治理水平提升,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号)及相关要求,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常州伟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泰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项核查,并对核查涉及的各项内容做如下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25 日,属性为民营企业。经根据主办券商核查: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郦东兵、张新联、杨建军、林毅,实际控制人能够实际支配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0.87%,实际控制人于挂牌后取得控制权。公司挂牌后,实际控制人共变化 0 次。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表决权委托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他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如下:
事项 是或否
对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 是
规则完善公司章程
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是
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是
建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是
建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是
建立承诺管理制度 是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是
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否
建立印鉴管理制度 是
建立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否
公司已建立并披露《股东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对外
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挂牌
前已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及《印章管理制度》。
公司尚未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将在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及《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并予以披露。
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五条对内幕信
息管理做出相关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前、2021 年
度半年报披露前及其他重大时间披露前进行相关股票交易。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等情形。
三、机构设置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公司董事会共 8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 2
人。公司监事会共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4 人,其中 2
人担任董事。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设置不存在以下特殊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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