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0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39873 证券简称:新扬新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任免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孙习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习彦先生个人简历如下:
孙习彦,男,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硕士研究生。2002年 6
月到2013年9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工作;2013年10月到2016
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装备部副处长;2016年7月到2016
年9月,任北京浩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年10月至今,
任北京浩蓝行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人,持有公司股份27,594,135股,占股份总数的68.43%,会议由
公告编号:2018-014
董事长李俊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董事孙习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董事任职标准。
(三)任命/免职原因
鉴于卢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一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拟聘任孙习彦先生为公司董事。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本次任命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要求,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的治理机制。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14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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