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02
证券代码:839873 证券简称:新扬新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俊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9,636,2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4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长期发展战略,并出于信息保密性及规划操作灵活性等考虑,经慎重考虑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就该事项达成初步一致意见。
为了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将与各股东随时保持沟通和交流,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终止挂牌后对异议股东采取股份回购的保护措施,与其签订回购协议,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如异议的直接股东未在终止挂牌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联系股份转让事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636,2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其他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9,636,25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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