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30
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839873 证券简称:新扬新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02月14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02月14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04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公告编号:2018-004
(二)登记时间: 2018年02月14日0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建军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吉安路199号
联系电话:0514-85109016
传真:0514-87844999
邮政编码:225127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议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