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33
证券代码:839873 证券简称:新扬新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因经营发展资金的需求拟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
12月31日向关联方李俊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
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李俊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股东资金拆入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票数2票,反对票
数0票,弃权票数0票,李俊作为关联董事,李林和聂世英作为关
公告编号:2017-033
联董事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
李俊 -- --
区御园B-22
(二)关联关系
李俊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经营发展资金的需求拟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
12月31日向关联方李俊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
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本次交易由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有积极影响。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借款金额用于 公告编号:2017-033
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增加流动性资金。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由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有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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