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30
证券代码:839873 证券简称:新扬新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5日11:00在邗江工业园吉安路199号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李德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所到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31)。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17-030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
权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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