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9873 证券简称:新扬新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将于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召开,会期半天。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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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7、会议地点
邗江工业园吉安路1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
追溯确认2016年年度、2017年1-4月份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0、《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11、《关于提议注册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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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提议注销注册于阿联酋杰贝阿里自贸区的子公司Jiangsu Xinyang NewMaterial F.Z.E(营业执照编号:141520)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17年04月26日披露于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新扬新材: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新扬新材: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
3、登记地点
邗江工业园吉安路199号
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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