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扬新材: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扬新材资讯
2017-04-26 22:42:5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9873 证券简称:新扬新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11:00在邗江工业园吉安路199号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李德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所到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全体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经全体参会监事举手表决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不分配,以支持公司发展经



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5年3月31日,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通过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段时间的合作,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勤勉尽责、信誉良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而且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现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以及关于追溯确认2016年年度、2017年1-4月份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预计公司2017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



于追溯确认2016年年度、2017年1-4月份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内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公司20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