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4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9873 证券简称:新扬新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等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扬新材”)于2017年1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于2016年12月0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四项议案。
议案内容如下:
1、《关于同意李俊股权质押的议案》:2015年1月18日,李俊
与招商银行扬州分行签订了编号2016最质字第210100296号的最高
额质押合同。李俊将1701.9697万的新扬新材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作
为担保,获得招商银行扬州分行对新扬新材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期限一年。2017年1月17日到期,现续签一年。质押期限为2017
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
2、《关于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 公告编号:2017-001
司在贵州航新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议案》:贵州航新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是由新扬新材出资2550万(占51%)和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50万(占49%)于2015年1月成立,至今新扬新材出资的2550万已经全部到位,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已到账49万元,剩余的2401万元未到位。贵州航新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是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李兆才,与李俊为父子关系。新扬新材与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由新扬新材以一元收购扬州航新投资有限公司在贵州航新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的49%的股份。
3、《关于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设立注册资本为251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在宁波设立注册资本为251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营业范围:新材料的研发、无人机结构件、零部件的生产。
4、《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
定于2016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
董事会已全票通过《关于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宁波设立注册资本为251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两项议案。其中《关于同意李俊股权质押的议案》和《关于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扬州航新投 公告编号:2017-001
资有限公司在贵州航新科技发展产业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议案》两项议案属于关联方交易,由于3位董事回避表决,以致董事会表决达不到法定人数,故直接提请股东大会表决。已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过。因上述事宜发生时,公司正处于挂牌前审核阶段,未能及时披露相关公告,但公司已履行必要的程序,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实行)》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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