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14
公告编号:2017-003
证券代码:839873 证券简称:新扬新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5年1月18日,公司董事长李俊与招商银行扬州分行签订了编号2016最质字第210100296号的最高额质押合同。李俊将1701.9697万的新扬新材股权质押给招商银行作为担保,获得招商银行扬州分行对新扬新材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2017年1月17日到期,现续签一年。质押期限为2017年1月18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具体事项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董事长李俊先生持有公司1701.9697万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42.21%,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公告编号:2017-003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12月0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
同意李俊股权质押的议案》,因本议案回避人数3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李俊、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林、董事聂世英为一致行动人),以致董事会表决达不到法定人数,故直接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在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李俊 江苏省扬州市 - 是
(二)关联关系
董事长李俊先生持有公司1701.9697万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42.21%,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日常经营周转需要,李俊将1701.9697万的新扬新材股权
质押给招商银行作为担保,获得招商银行扬州分行对新扬新材15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一年。2017年1月17日到期,现续签一年。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授信提供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告编号:2017-003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董事长李俊先生为借款授信提供担保,体现了对公司业务的支持。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借款授信提供担保,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210100296号股权质押协议书》
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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