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1
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5
第三章股份...... 5
第一节股东持股情况 ...... 5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股东 ...... 8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董事会...... 22
第一节董事 ...... 22
第二节董事会 ...... 26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七章监事会...... 32
第一节监事 ...... 32
第二节监事会 ...... 33
第三节监事会决议 ...... 35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 35
第二节内部审计 ...... 36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6
第九章通知...... 37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8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一章投资者关系管理...... 40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41
第十三章附则...... 4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由沈阳市沙岭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及住所:
名称: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市于洪区银岭路 39-2 号
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 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
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供热服务。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记名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
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票的集中登记。
若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转让,公司股东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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