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06
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新北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鑫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589,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589,45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鑫博代表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运营及治理情况做出具体报告,并对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589,45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委托公司审计机构对本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编号:天圆全审字[2019]000696号),现将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各位董事审议并同意报出该《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589,45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18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589,45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以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依据,结合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589,45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589,45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不对201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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