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1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839824 证券简称:软众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省软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软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由于公司相关责任人的疏忽,导致未及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披露《关于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现公司予以补充披露,
详见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福建省软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公司今后将加强关于信息披露工作的学习,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与及时,由此对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福建省软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