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2
公告编号:2018-008
证券代码:839819 证券简称:星河商置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星河商用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
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准则实施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
月12日起实施。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
公告编号:2018-008
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
府补助根据修订后准则进行调整。
(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针对2017年施行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三)变更原因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8-008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号通知,对当期损益
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星河商用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星河商用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星河商用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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