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0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清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
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河南清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清大教,证券代码:839818,以下简称“清大教育”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原主办券商,通过协助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2 其他 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不适用
3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主办券商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关于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和 ST 清大教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 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主办券商与清大教
育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1 年 7 月 27 日起解除。
2、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清大教育 2020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及相关主体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
我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发送的《关于给
予河南清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2]78 号)(以下简称“纪律处分决定”)。我公司现已将上
述违规处理文书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送达至河南清大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杨宏鹏。
《纪律处分决定》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清大教育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
中期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施行,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清大教育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杨宏鹏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河南清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杨宏鹏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1、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进展
截至目前,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满三个月,挂牌 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
2、公司尚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 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 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满三 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存在股 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 细则》的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全国股转公司 终止其股票挂牌。若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存在股票被全国股转公司
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清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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