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6-29
公告编号:2018-025
证券代码:839813 证券简称:微特电机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拟向银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保证金,同时提供公司房产抵押的方式,向南京银行泰州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人民币陆佰万元整(RMB6,000,000.00元),用以购买原材料,期限半年。具体申请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年6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贷款事项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
公告编号:2018-025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