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1
公告编号:2017-027
证券代码:839786 证券简称:源明杰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黎理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公告编号:2017-027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公司2017年度内银行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计划及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取得相关商业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视实际经营需要将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在办理授信过程中,除信用保证外,公司经营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也可以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由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办理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授权黎理明全权代表公司办理各项授信手续的签批工作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7-027
同意股数17,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深圳源明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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