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9
公告编号:2018-036
证券代码:839779 证券简称:博莱股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2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唐进波
6.会议列席人员:徐美娇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85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及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申请85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同时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公告编号:2018-036
同》。同时,公司将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继续以土地证号九国用(2015)第06040037号的土地和房产证号九房权证沙河字第201501677号的房产作为本次申请续期贷款的抵押担保,本次贷款期限为壹年。具体事项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修订〈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原《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四节第四十七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现修订为: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公告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公告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各股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36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度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向关联方九江博莱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购买生猪,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000.00元人民币;公司向关联方九江博莱彩印包装有限公司购买包装材料,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0.00元人民币;
(2)股东九江津桥食品有限公司、九江博美食品有限公司、九江博客莱食品有限公司、唐进波、熊俊芳、梁康华及其关联方肖剡戟、黄小芸、汪喜秀为公司2019年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0,000.00元人民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在全国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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