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0
证券代码:839779 证券简称:博莱股份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西博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借款暨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拟向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柴桑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150.00万元,同时,关联方江西博莱大药厂有限公司将以“赣(2017)九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665号”不动产权证,“赣(2017)九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671号”不动产权证为公司本次申请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2)公司拟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柴桑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500.00万元,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唐进波将以持有的公司580.00万股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具体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为准。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公司股东唐进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0.0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88%,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
江西博莱大药厂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唐进波,和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向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柴桑支行申请借款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柴桑支行申请借款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唐进波、熊俊芳、梁康华、肖剡戟、肖欣戈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唐进波、肖剡戟、肖欣戈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唐进波 江西九江市九江县 - -
沙河街道双瑞路
江西博莱大药厂有限公 江西省九江市九江 有限责任公 唐进波
司 县庐山东路12号 司
(二)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唐进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0.0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6.88%,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
江西博莱大药厂有限公司股东为唐进波、熊俊芳、梁康华、肖剡戟,并且其实际控制人为唐进波,和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江西江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柴桑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150.00万元,同时,公司将以“九国用(2015)第06040038号”土地证、“赣(2016)九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004号”不动产权证、“赣(2016)九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003号”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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