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优德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一期)
河南优德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优德医疗”)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河南优德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华泰联合证券与优德医疗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华泰联合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原由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的肖斯峻、沈钟杰、洪捷超、田栋、郑文锋、高思源等 6 人组成,由肖斯峻任组长。
随着辅导工作的推进,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发生了变动,具体如下:沈钟杰因华泰联合证券内部工作安排变化退出辅导工作小组。
本次辅导小组成员变更后,新的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肖斯峻、洪捷超、田栋、郑文锋、高思源等 5 人组成,由肖斯峻任组长。
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从业人员,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为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辅导方式
(1)华泰联合证券的辅导人员对公司进行持续跟踪尽调,就公司今年全年的业绩相关情况进行及时沟通和了解;对公司人事变动情况进行了解;对公司的财务规范性、内部控制有效性等进行沟通了解,并协助企业进行梳理和完善;就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协商确定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
(2)持续组织接受辅导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公司的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加强学习,不断加深和加强对资本市场政策、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运行等方面法规和政策知识的了解。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公司辅导期内董事、监事改选情况进行监督
本辅导期内,公司董事高峰先生、监事刘美菊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郭景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推荐刘南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以及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表决通过了上述人员任命事项。
辅导小组对上述董事、监事任命事项过程是否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情形进行了监督。
2、对公司辅导期内聘任总裁、确定法定代表人情况进行监督
本辅导期内,因工作调整,高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高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后,同意聘任郭景伟先生为公司总裁。
同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确定郭景伟先生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郭景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以及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表决通过了上述人员变更事项。
辅导小组对上述人员任命事项过程是否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相关规定情形进行了监督,并督促企业尽快办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
3、协助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辅导期内,华泰联合证券持续帮助辅导对象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相关制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范围和义务,协助辅导对象了解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要求并进行规范,促使辅导对象进一步规范运作。
4、及时沟通和了解公司财务业绩信息
本辅导期内,华泰联合证券及时与辅导对象就全年业绩情况和相关影响进行了沟通和了解,对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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