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3
公告编号:2017-032
证券代码:839704 证券简称:京浜光电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浜光电”、证券代码:839704)自2017年9月8日开市起暂停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17年12月7日。
2017年9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公司已于2017年9月15日披露了《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17年9月21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受理通知书(编号:172791)。
公告编号:2017-032
目前公司终止挂牌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已于2017年9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披露的公平,避免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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