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浜光电: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京浜光电资讯
2017-07-04 18: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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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0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浜光电”或“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29日经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简称:京浜光电;证券代码:839704。



鉴于京浜光电战略发展需要,通过与公司友好协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准备承接其主办券商工作,并对其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为此,海通证券成立了项目小组,对京浜光电自挂牌以来的公司业务、公司治理、财务情况以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调查后同意承接京浜光电主办券商工作。



2017年6月8日,海通证券与京浜光电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



续督导协议》,约定由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2017年7月3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向京浜光电出具了《关于对主



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海通证券与京浜光电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于2017年7月3日生效。



海通证券声明:本公司已对京浜光电公司业务、公司治理、财务以及自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将自持续督导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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