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0
公告编号:2016-004
证券代码:839704证券简称:京浜光电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浜光电”、“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关于同意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7864号)。公司股票最终获准于2016年11月29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在公司股票挂牌前,公司于2016年7月3日召开了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公告编号:2016-004
签署采购以及销售协议的议案》。
公司现予以补充披露如下:
《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说明。
苏州京浜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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