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39652 证券简称:宏宝锻造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江苏宏宝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宏宝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江苏宏宝锻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董事会将在 2 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
董事因故离职,补选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股
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项及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等事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三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
公司指定代行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可接受董事会的委托,组织人员承办董事会的日常工
作。
第三章 董事会及董事长的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其他融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本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十)决定以下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
易,且超过 300 万元。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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