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5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9651 证券简称:佳峰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大连佳峰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大连佳峰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于2019年7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等议案,并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
公告编号:2019-016
下:
(一)回购对象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6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参加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对相关议案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为基础,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期限
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异议股东可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及对应转款证明、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身份信息以及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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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承诺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事宜。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股份回购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如拟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履行回购承诺,请尽快与公司联系相关股份回购事宜。
异议股东股份收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羽佳
联系地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泉北路27号
邮编:116630
联系电话:0411-88035000
传真:0411-88035756
特此公告。
大连佳峰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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