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6
公告编号:2017-015
证券代码:839651 证券简称:佳峰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大连佳峰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任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5月12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金元甲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新任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
3人,持有公司股份10,58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00.00%,会议由
王云峰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10,58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量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公告编号:2017-015
该任命董事金元甲(护照名为:Kanemoto Ko)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金元甲先生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规定的不得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对金元甲先生的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核查了新任董事金元甲是否存在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及被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经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 http://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查询,金元甲不存在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况。
(三)任命/免职原因
公司原董事唐亮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金元甲先生为新任董事。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此次任命保证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达到法定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此次董事的任免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7-015
三、备查文件
(一)大连佳峰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大连佳峰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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