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4
公告编号: 2018-011
证券代码: 839626 证券简称: 新天马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甘肃新天马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 2017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公告所涉及到的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1、 公司董事罗哲学累计向公司提供借款 40,000.00 元;
2、公司董事安殿鹏累计向公司提供借款 25,000.00 元;
3、公司监事赵红梅向公司提供借款 58,500.00 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公司相关人员对有关规定和规则理解不到位,
导致未能及时进行审议并发布公告,未事前告知主办券商。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工作有待完善。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1、 罗哲学为公司董事;
2、安殿鹏为公司董事;
3、赵红梅为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 2018-011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5月24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追认2017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 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 罗哲学、安殿鹏、赵红梅向公司提供借款作为流动资金, 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 是
合理的、必要的,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
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 2018-011
《 甘肃新天马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甘肃新天马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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