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839616 证券简称:拓必拓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拓必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准则实施日起变更。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否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从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2018]15号)。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公司按上述规定执行后,财务报表主要调整如下:
原列报项目 原列报金额 新列报项目 新列报金额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3,990,794.83
应收账款 23,990,794.83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997,903.1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97,903.17
固定资产 9,211,291.20 固定资产 9,211,291.20
固定资产清理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3,174,021.62
应付账款 23,174,021.6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01,008.77
其他应付款 601,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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