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9602 证券简称:大伦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大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2019年度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12,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的信用贷款,为保证公司此次借款事宜顺利进行,计划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丰武和郭丽霞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郭丰武、郭丽霞、郭丰龙需回避表决,由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该事项直接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郭丰武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街50号香蜜湖唯珍府B座1104
2.自然人
姓名:郭丽霞
公告编号:2019-006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街50号香蜜湖唯珍府B座1104
(二)关联关系
郭丰武持有公司91.48%股份,郭丽霞持有公司4.44%股份,郭丰武与郭丽霞为夫妻关系,是公司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丰武、郭丽霞自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的拓展,需增加流动资金,2019年度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分别申请不超过8,000万元、12,000万元、5,000万元、4,000万元的信用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为保证公司此次借款事宜顺利进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丰武和郭丽霞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丰武、郭丽霞自愿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从银行顺利融到经营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郭丰武、郭丽霞自愿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从银行顺利融到经营所需资金,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具有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大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大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6
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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