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9
证券代码:839602 证券简称:大伦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大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9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5月9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3.广东君华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增田工业区恒泰路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16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2)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股东账户卡;(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件以及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股东账户卡。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8日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增田工业区恒泰路1号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城宝地 址: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增田工业区恒泰路1
号公司会议室电 话:0769-85305666传 真:0769-85385022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大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广东大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广东大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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