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8
公告编号:2022-040
证券代码:839593 证券简称:京瑞电气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京瑞恒诚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京瑞恒诚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概况
公司拟对截至 2022 年6 月 30 日长期挂账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
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共计金额 1,387,236.30 元,其他应收账款共计金额1,960,793.46 元,合计核销金额 3,348,029.76 元。
二、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决策程序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22-04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决议程序合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京瑞恒诚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京瑞恒诚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京瑞恒诚电气(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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