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通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力通科技资讯
2022-04-20 16: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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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0


证券代码:839582 证券简称:力通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嘉善力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 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 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无 第四十五条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
当充分考虑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异议
股东作出合理安排。公司应设置与终止
挂牌事项相关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其
中,公司主动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该制定合理的投资者保
护措施,通过提供现金选择权、回购安
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的权益提供保护;
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
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设立专门基金等
方式对投资者损失进行赔偿。


无 第四十六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
七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第四十六条 公司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第四十七条 公司其他重大交易事项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及对外担保除外)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及对外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 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以上; 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超过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0 人民币 1500 万元。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
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关联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
交易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
(一)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性 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
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 的交易,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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