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5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9576 证券简称:和美信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和美(深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和美(深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7年5月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II实际每10股派1.80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 2017年5月19日
公告编号:2017-029
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9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B座8
层
联系人:孙妮
电话:0755-83849330
传真:0755-83849252
和美(深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