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19
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839571 证券简称:海通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宁波海通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规定,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金额不超过500 万元。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
序号 日常性关联交易描述 预计金额(元)
1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 3,000,000.00
控制人、董事长陆君的父亲陆马海、母亲孔
素娟、岳父孔善良、岳母陈剑凤个人借款
2 宁波市江北海通电器厂向公司采购五金零 2,000,000.00
配件和加工劳务服务
合计: 5,000,000.00
公告编号:2018-004
(二)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宁波市江北海通电器厂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君控制的个人独资企业
陆马海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父亲
孔素娟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母亲
孔善良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岳父
陈剑凤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岳母
宁波市江北海通电器厂投资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陆君。
陆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孔亚君为陆君的妻子,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陆君的父亲陆马海、母亲孔素娟、岳父孔善良、岳母陈剑凤个人借款,预计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 万元;
2、 为拓展公司业务,宁波市江北海通电器厂向公司采购五金零配
件和加工劳务服务,预计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万
元。
(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提供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宁波市江北海通电器厂向公司采购五金零配件和加工劳务服务,采购定价按公司同类产品市场售价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04
1、 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流动
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
2、 宁波市江北海通电器厂向公司采购五金零配件和加工劳务服
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稳定公司业务,增加公司销售,降低销售费用。
3、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经营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六) 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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