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7
证券代码:839571 证券简称:海通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宁波海通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宁波海通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7
月 7 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公司
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陆君召集和主持。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决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已公告的《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议案表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故董事会决定本议案直接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关于本议案,关联董事高文长、黄柏玲、朱永献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针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同意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宁波海通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之认购协议》,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认购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故董事会决定本议案直接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关于本议案,关联董事高文长、黄柏玲、朱永献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由1000万股
增加至1063万股。根据股票发行后的股本变化及其相关事宜,同意修订
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条款。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的一切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海通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宁波海通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拟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专项账户。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决议召集并定于2017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数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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