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股份: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海通股份资讯
2016-11-23 15:41:0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11-23

公告编号:2016-003



证券代码:839571 证券简称:海通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宁波海通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 12月 9日上午 10时



结束时间:2016年 12月 9日上午 12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6-003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2月2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499号海通股份公司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宁波海通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



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16年12月9日上午9时至10时



公告编号:2016-003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499号海通股份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孔亚君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499号海通股份公司



电话: 0574-55862134



传真: 0574-87584277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前 10 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关于宁波海通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宁波海通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