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9
证券代码:839570 证券简称:安博通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有关规定,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后)>的议案》,并于2017年4月24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平台披露了《股票发行方案(调整后)》(公告编号:2017-010),发行价格为142.50元人民币/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0万股(含6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50万元(含8,550万元),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人适当性管理规定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合计不超过35名。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股票发行方案。 2017年 6月 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公司本次共发行股份53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50元
人民币/股,募集资金总额7,552.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
6月15日前全部到账,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
年6月28日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27-0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7月11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
公司股转系统函[2017]4150 号《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年12月30日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开户账号:1101040160000649953
2017年 6月 20 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
行、东莞证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 11月 13日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港证券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对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安博通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加大对安全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系统以及安全威胁感知平台项目的研发与推进。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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